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第三次统一考试将于2004年上半年进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凡参加考试者必须先参加由劳动部门认定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机构的培训"。
经过规定课程的培训后参加全国统考,确保员和助师考试合格率达80%,师级合格率达70%;合格者颁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职业生涯发展获取"绿卡"。
考试未通过者可免费继续培训!
凡在近期报名者,均可获得电子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的PPT复习资料!
一、申报条件:
[] 人力资源管理员(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1、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5、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持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本职业连续工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员和助师交照片三张;师级交照片六张)。即日起请依照以上申报条件要求,到以下指定地点报名交费。
三、培训费用:
1、人力资源管理员1280元、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650元、
3、人力资源管理师2700元
(均含师资费、教材费、阅卷评审费、鉴定考核费、证书费等)。
每期开班第一天下午3:00之前为试听时间,学员听课有不满意的,可以在当日下午3:00之前提出退款要求,我们将给予退款,同时扣除报名费50元/人。凡是在开班第一天下午3:00之前未提出退款要求者,我们将视其继续学习,此后不予退款。
四、报名地点:北京海淀路甲138号燕山大酒店公寓楼1206单元
五、热线电话:010-62536247 62658975 13691282918 王 超
六、开课时间:(串讲时间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管理员 2003年12月6日---12月21日(第一期)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3年12月20日---1月4日 (第八期)
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3年12月20日---1月4日 (第四期)